Tuesday, June 05, 2007

關於一個人獨自旅行

或許開車橫越美國的搬家計畫聽起來還不是那麼瘋狂,不過我這個人一但發起瘋來,就不是那麼簡單可以回復正常。我一定要一口氣瘋個徹底才過癮:我不但計畫開著自己的車長途搬家,而且打從一開始,我就打算要一個人上路。聽到我這種奇怪計畫的人,一般的反應都是有點擔心又無法理解。大部分的人,在聽完我的計畫之後,儘管嘴上講出來的東西可能各自不同,但他們想說的其實都是:「為什麼你打算要自己一個人去?」很多朋友都建議我找個旅伴,事實上我也覺得他們的建議很有道理:我在路上隨時有可能會太累,生病,或甚至受傷,如果我一個人上路,到那時候可能就會變得求救無門,甚至卡在半路,整個行程無法繼續。在不確定性這麼高的情形下,或許有個旅伴是比較好的。既然我也多少有點擔心,一開始我也曾經稍微試探一下,有沒有人願意和我同行。

說起來容易,但真做起來就不是那回事了。雖然我們 lab 有好幾個人和我在同一條船上,要從 LA 搬家到 Gainesville,但當我真正開始問人的時候,很快就發現沒有人打算和我一起進行這種瘋狂的舉動。反正我一開始就打算自己上路,而且我也真心覺得這樣子會比較好,我很快就接受了我找不到旅伴這個事實,反正我試過了,失敗了,那就讓我就開開心心地一個人上路吧。雖然繼續有人勸我找個人同行,我卻懶得再去找 lab 之外的人,反而用 lab 裡沒有人要一起上路當個藉口,讓他們停止這個建議。反正,我找到真正可以配合我 15 天長途行程的人的機會實在太低了,不管我去哪找,可能結果都一樣。

我爸爸建議我說,如果真的沒有同行的人的話,他可以考慮來美國和我一起出發。這是一個做為父親的苦心,我非常感謝他。但是我知道他工作很忙,來美國 15 天應該是有點太久了。更何況這 15 天的長途旅行是很辛苦的,或許也不太適合他。我不認為坐飛機飛到有九個小時時差的地方,然後馬上開始長途開車是個好主意,更何況我們要開 15 天的車。所以最後我還是告訴他說,算了,我應該自己出發就行了。

最後,當我開始動身上路的時候,我唯一的保險是和 lab 的少呈學長的口頭約定。我們說,如果我在路上出了什麼事,沒辦法繼續開車的話,我就打電話請他飛到最近的城市和我會合,然後幫我繼續這趟旅行。雖然,這聽起來還是不是非常安全(如果我卡在附近沒有機場的地方,我者我發生了需要緊急救援的意外,怎麼辦?),我覺得這個協定已經補滿我最後的勇氣,讓我可以大聲說我一個人上路,沒問題了。

雖然整件事情聽起來像是我在沒有選擇之下被迫做出的決定,現在回過頭來想想自己在路上的經驗,或許我真的是喜歡一個人旅行,而且在將來也可能會繼續做這種事。

當我旅行的時候,我總是對一件事情非常堅持:如果我和家人朋友一起旅行,我堅持整個旅行的經驗,一定要讓團體裡的每個人都心滿意足,當然這也包括我自己。我這麼說是指,我一定要看到每個人都有一場很快樂的旅行,而我們幾乎沒有任何辦法可以讓團體中任何人過得更快樂。特別是當我負責安排旅行的時候,我會盡一切可能的努力,確保這件事發生。我這麼想的理由很簡單:因為每個人都會為了旅行付多很多努力 - 橋出一個大家可以配合的時間,花費了時間和金錢,還得在旅行之前或之後,花更多時間把這段時間缺的工作補起來。當我了解每趟旅行都有很多顯性或隱性的花費的時候,我就再也不能忍受平庸無奇的旅行經驗。我並不是一個經常旅行的人,不過只要我出門,我一定堅持,我和同行的每一個人,都必須得到最好的經驗。

我知道上面這段看起來很像偏執狂會說的話。的確有些時候,我對某些事是非常偏執的。例如,當我從台灣出發到美國留學的時候,我寫下了一份打包清單。這份清單事後看來是的確有些瘋狂的。我在椰林 bbs 留學板上,以「偏執狂的打包清單」為名,發表了那篇文章。在這清單裡,我列出了像是衛生紙(因為你去買生活用品之前,一定會先去上廁所)、皮尺(才能量出自己家有多大,買適合的家具)、針線包等等的奇怪小東西,還有建議大家把行李分散到多個不同皮箱以防遺失 ;-)。故事有點扯遠了,我們還是繼續說旅行的事情好了。

雖然我總是非常認真打算要解決這個問題,旅行的時候團體裡所有人都要有很好的經驗其實是一個非常難達到的要求。最根本的難題是,一種米養百樣人,每個人在各方面的需求都有不同,因此一套行程當然就很難滿足所有人。有些人喜歡室內活動,有些人喜歡戶外探險;有人喜歡急行軍式的充實行程,有人卻認為出門旅行就是要放鬆;有人計較預算,有人偏愛嘗鮮。種種不同的觀點,讓一群人快快樂樂出門,然後大家都心滿意足回家,變成一種幾乎不可能的任務。所以,我通常只和家人或熟識的朋友出門旅行,因為彼此的了解足夠,可以有效地避免路上可能會發生的興趣不同的情形,就算真要做一些互相的妥協,通常發生的事情也早在意料之中,因此可以早點討論。

我想,我沒有很認真尋找旅伴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我早早就知道,這是一趟充滿了不確定性的旅程。在這種不確定性之上,還要加上針對一群人不同的喜好來改變行程的話,真的是太困難了。所以我寧可一個人上路。我很楚自己喜歡什麼,想要做什麼,而我希望這趟旅行能夠充分配合我自己的要求,除此之外不用擔心任何人怎麼想。我不希望有人在我車上坐足了十五天,看我每天玩得很開心,自己卻沒有很好的回憶。這種情形是完全違反我對旅行的原則的。

上面這些都是我在出發之前的想法。現在,經過了這麼長一段獨自旅行的時間,我想我有足夠的經驗可以分享一個人旅行的好處與壞處。你可以仔細看看,想想這種經驗會不會是你想要的:

好處:

(1). 對我來說,一個人旅行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一種為所欲為的自由。我就管我自己就好了。我決定旅行什麼時候開始,什麼時候結束,什麼時候上路,什麼時候吃飯,什麼時候睡覺。看什麼,買什麼,吃什麼,做什麼,全都是我一個人的事情。有些時候,這種為所欲為的經驗,會讓旅行中的我產生一種奇異的錯覺,讓我以為自己擁有宇宙中所有的時間。聽起來非常贊,不是嗎?我覺得這種旅行對我來說有極大的吸引力。特別是,每次我旅行的時候,我一定要徹底地玩到玩不下去為止。如果我還走得動的話,我就不會停下來。如果我沒有足夠的時間玩遍路上所有好玩的地方,那就先從吃飯的時間扣掉好了。再不行的話就連睡覺的時間一起扣。對我來說,出門旅行就是要享受探索的樂趣和接觸不同的體驗,時間寶貴,我總是試著在有限的時間裡,做最多的事情。我想「努力地玩」應該是我的遊樂哲學吧?不過我也很清楚,不是每個人都喜歡這樣的。

(2). 一個人旅行第二好的地方,就是我真的可以得到一些獨處的時間。我可以想一些問題,然後聽到自己內心的聲音 - 不要會錯意了,我並不是會在家裡對鏡子說話的那種人 - 但是當我一個人旅行的時候,我的確可以有很多和自己內心深處對話的經驗。有些時候,這樣子的對話可以非常深刻,包括有關人生價值,生涯規畫等等的問題。如果和別人同遊的話,這種機會就少了很多,大部分的時間,都在聊天之間過去了。當然,不是說一個人想事情就比聊天高尚,聊天有時候也可以得到很多新的資訊。但是一個人旅行,提供我一種跳脫日常生活的機會,雖然我還是和同樣的自己對話,但有時候對話的結果,卻和在家裡或在實驗室裡和自己對話完全不同。

(3). 當旅行的主題是造訪一個從來沒去過的地方的時候,一個人去就特別適合了。因為我花費了比較少的時間聊天打屁,我就能花更多時間注意四周的景物。這樣子的話,我可以比身邊有很多人的時候觀察到更多有趣的事情。

(4). 一個人旅行或許也可以增加在路上認識有趣的人的機會。

壞處:

(1). 一個人旅行的最大缺點就是,當一次很精彩的旅行結束之後,你找不到任何一個和你分享共同記憶的人。我當然可以寫一個像這樣的 blog,不過就算如此,這裡寫的東西也都只是關於我一個人的。這樣子的回憶,或許美好,但總是有點孤單。

(2). 出門在外,能有些同伴在路上互相扶持,很多事總是會順利一些。例如,我在開車的時候,有人幫忙查查地圖或許不錯;多個人來照顧行李,也會多個方便。不過,因為我已經在 LA 獨居三年,幾乎每天都要一個人打點大大小小的所有事情,所以對這部分不是很在意。一個人只是有點不方便而已,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3). 一個人旅行當然是最不經濟的,尤其是在旅館和交通的開銷上。

(4). 一個人旅行當然也意謂著我要獨自面對所有可能發生的問題,也因此讓一些家人朋友感到不安。

以上大概是我個人的想法。你對一個人旅行的看法又如何?

Saturday, June 02, 2007

搬家計畫 - 離別前夕 (2)

和我的公寓告別

很多時候,難題總是會在我們預期之外的地方產生。對這趟搬家來說,很意外的,讓我在心理上覺得最難過的,竟然是要離開我住了三年的公寓。我直到要搬走的時候,才發現我這麼喜歡這個地方。

我大概會永遠記得我找到這個公寓的那個夏日午後。那大概是我來到美國的第四或第五天,在當時我非常急切地想要找到一個可以安身的公寓 - 我媽媽請了一星期的假陪我過來美國,我希望至少在她回家之前,能夠把住的事情安頓好,讓她不要擔心。原先的計畫,是在學校附近找到一個住的地方,這樣我至少第一年就暫時不用買車了。不過,在看了幾個不同的房子之後,我並不是太滿意。它們有些狀況明顯不好,有些又太貴了。事實上,大部分學校附近的房子是又貴又差。在幾天沒有結果的尋找之後,我開始真的覺得擔心,會不會變成快開學了還留落街頭,所以我願意擴大我尋找的範圍。如果我真的能在比較遠的地方找到我滿意的房子,我也願意考慮買車或通車上學的可能性。

在這種心情之下,我來到了一間在 1920 年代就建好的老公寓。它本來是一棟旅館,後來才改裝成出租公寓。那天下午,當我走進這個位在五樓的房間,午後的陽光透過三面大窗戶,均勻地灑落在淺灰色的新地毯上。眼前的美麗景象幾乎在一瞬間就讓我知道,我找到了,這個應該就是我要的地方。毫不遲疑地,我跳上我租來的車,直奔銀行買了一張 money order,然後直接趕回來付清了定金。決定做得很匆忙,不過我真的覺得這個地方真的太好了,我完全不想保留一點點錯過它的可能性。




接下來的三年,這就是我在 LA 唯一的家。我對這個地方幾乎是完全滿意。雖然它是很久之前建的(比我的爺爺還老),不過這並不是個問題。以studio來說,房間還蠻大的,而且採光也很 好。從位在五樓的公寓,我可以享受絕佳的景觀 - 一眼就可以看到天邊 - 特別是在每年美國國慶的時候,從我家的窗戶,就可以看到遠處地平線上有三四個地方昇起小小的煙火。更大的優勢是,因為這間房間位在五樓,一打開窗戶,窗外就吹來涼涼的風,讓我即使在夏天也很少覺得需要冷氣,所以儘管家裡沒有冷氣,也不是什麼大問題。冬天的時候也不會太冷,我在三年之內,只開過一兩次暖氣。雜貨店,韓國超市,美食街,LA 的MRT 的紅線,以及台灣駐 LA 的文化辦事處都在從我家走路可以到的距離,可以說是非常方便。

在這幾年之間,我去過不少朋友家,也陪新生看過房子。但是,我可以很誠實地說,我從來沒有因為看到其它任何房子而想要搬家。經過這麼多比較,我幾乎可以確定我這間公寓是上上之選。當我了解到我不能繼續住在這邊的時候,我感到特別地傷心。

我想我的難過不只是因為要離開這個我幸運找到的好房子,因為好房子應該到處都有,只要我用心去找,還是不難找到。更重要的,是這個公寓在我的人生成長之中扮演的地位。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離家獨居,學習一個人處理這個房子裡發生的所有事情。在來美國之前,我二十六年都住在家裡。有些事情,若非到你得獨自去面對的時候,你是學不到的。簡單地說,三年前,一個二十六歲的大男孩走進了這棟公寓,而我離開的時候,我已經成為一個成熟的男人。一個人獨立生活對我來說是新的學習和訓練,我在這個屋簷下,上完了我人生重要的一課。對我來說,這不只是公寓而已。這棟房子變成了我學習獨立的價值的重要象徵。我認為這棟房子在我人生之中扮演了一個相當重要的角色,而它也會在我記憶裡永遠保有一個重要的位置。

和我的家具告別

經過小小一番計算,很快我就發現帶著我的家當上路是很不合算的,特別是大件的家具。所以,該是和它們告別的時候了。LA 是一個大市場,每天都有難以數計的學生、移民、或者是換轉工作地點的人搬來 LA,所以賣東西應該非常容易。不過,事不宜遲,我還是早早地在七月就開始準備我的搬家大拍賣。

很幸運地,我的家具們很快都找到了新主人。就連有幾件我本來以為比較難賣的東西,最後也都脫手了。經由買賣家具的過程,我認識了一些 USC 的新生,初來乍到的他們面臨的種種難題,讓我很快地想到了自己三年前的努力和苦難。這是一個非常獨特的經驗。遠渡重洋到美國來讀書或許在旅行的距離上不再是個問題,但是種種環境上的調適,和在一個全然陌生的國度裡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的過程,仍然是一個挑戰。我記得自己用「重新被生出來」這個詞來形容過這個過程。不同的是,留學生們以一個成年人的身分來到這個新世界,他們已經有各種複雜的需求(除了食物和住所之外,成年人們還需要通訊、知識、感情的歸屬、教育、娛樂等等)。而在這新世界裡並不像我們第一次出生的時候,有父母來幫我們打點基本的生活所需,你得靠自己學習整套不同的生活系統,解決自己的需求。整體來說,這是非常有趣的學習經驗。時間過得很快,我幾乎忘了自己三年之前是怎麼走過來的。在幫忙新生處理一些事情的同時,我等於自己也在重溫這部分的有趣回憶。

打包

這或許是整個搬家過成中最不堪回首的惡夢,也是我最想忘記的一段。我還是想不通,在我小小的 studio 裡,怎麼會有這麼多東西可以打包。打包的難題在我慢慢賣掉我的家具的時候,就開始浮現了。我每賣掉一件家具,就會把裡面的東西先丟在地上,準備一一做最後的處置,因此家裡的亂度就開始直線上昇。下面這些是我在房子裡的混亂達到頂點的時候拍下來的照片。




這看起來真的只有可怕可以形容。我必須要用很多箱子才能裝下我全部的家當,整個夏天,我養成了定期到 USC 校園裡的資源回收車去挖寶的習慣。那裡常常有各種大小形狀厚度不同的紙箱,不過真要找到一個適合自己需求的卻不那麼容易。我覺得自己在暑假快結束的時候,已經拾荒拾上癮了:雖然紙箱已經夠了,我還是每幾天就去找找有沒有更好的箱子。

終於,在正式出發的前兩天,我把我全部要寄到 Gainesville 去的細軟分裝成 16 個紙箱。這個數量遠遠超過我的預期。我只希望,我不會需要再做這件事了。當你一邊打包,看著封好的箱子持續增加,但是還沒包的東西卻似乎無窮無盡,看不到什麼時候可以結束,那種心理上的震驚,是很難形容的。我完全無法想像,為什麼當初從台灣帶來的三箱行李,會自己增殖成 16 箱的怪東西。我很清楚自己有個壞習慣,就是任何東西只要看起來有一丁點的價值,我就會把它留著。但 16 箱也未免太多了吧?我完全不能解釋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總而言之,在一整個週末毫不間斷的苦工之後,我終於把這些箱子都打點好(整個週末,我在家裡有一種玩真人倉庫番遊戲的感覺),然後在八月十四號星期一請 DHL 來把這些牛鬼蛇神給搬出門。在這之後,我終於準備好要帶著我的腰痠背痛上路了。

搬家計畫 - 離別前夕 (1)

當我把整個表行計畫都安排好了之後,就到了該正式準備搬家的時間了。這部分也是有超多雜事該一一處理。我同時要兼顧如何結束我在 LA 的生活,還有準備展開我在 Gainesville 的新生活,真是名符其實的蠟蠋兩頭燒,一個頭兩個大。

Gainesville 遠在天邊,我從 LA 這一端能做的,只有從網路上透過 www 和 email 來處理轉學和找房子的事。所幸轉學的手續並不複雜,大部分的文件往來都可以用 email,最多是 fax 來解決。找房子的部分,特別感謝名媛的大力幫忙,讓我在 LA 可以遠端決定要和哪個公寓簽約。這兩件事情比我預期地還要順利,最終我完全不用親身造訪 Gainesville,就解決了兩件大事。在這兩件事順利解決的時候,我才發現我已經真正處在資訊時代了:我點要滑鼠點一點,就可以在座位上看遍十幾 個公寓社區;使用 email 和 fax,不管再遠的距離,交換文件就像坐在隔壁一樣方便。這些都是現代生活帶來的方便,不過這些發明也對我們的生活有著一些奇怪的副作用…我會在另一篇文 章裡提到這些事。

至於在 LA 的生活,我也有很多要準備收尾的事情。這部分處理得好,我才能漂亮地結束生命中的一個章節。畢竟我在 LA 和 USC 待了三年的時間,雖然並不能算很長,卻也不能說短。我覺得當年我離開台北的時候,這部分做得並不好。因為準備留學的忙亂,我沒有時間一一和家人朋友,或者 這個城市裡種種熟悉事物正式告別。這次,我不想要再犯一樣的錯誤。

回過頭來看,我想在 LA 開始我留學的生活,是非常幸運的一件事。洛城在很多方面來說,都是台灣人最容易適應的城市,特別是如果你會開車的話。我記得,有一次我對來到這裡的新生們 說了蠻殘忍的話:「如果在 LA 還覺得想家的話,那或許在整個美國沒有別的地方可以讓你覺得更好了。你畢業之後應該要認真考慮不留在美國。」這話說得或許有那麼一點太過火又不中聽,不過我還是覺 得大體上我這樣說算是中肯的。我在 LA 這段期間,除了偶而因為家人朋友們不在身邊,感覺有些寂寞之外,我生活中幾乎不缺任何東西 - 所有想得到的,想不到的,這裡幾乎都找得到。想念台灣的家鄉味嗎?嗯,那你只要開個三十分鐘的車就有了!在這整個三年裡,我想不起來有任何時候,我因為物 質上的缺乏而想家。

而且,LA地區也有超大的台灣人社群,除了留學生之外,還有很多移民。當我來到 LA 的時候,已經有很多我早就認識的人在這邊了,所以儘管朋友少了很多,但至少我初來乍到的時候並不孤單。而且我在這邊也多認識了不少好人,他們在不同的場 合,不同的時間,幫助我渡過生活或者學業上的難關。我想我應該好好地跟 LA 的諸親友說再見,至少在有限的時間裡,盡我所能地做到這些事。

所 以在我搬走之前,我盡量多和人們見面。這包括了我的朋友,學校的老師和職員,實驗室的伙伴等等。當我和大家說我要搬走了的時候,我通常覺得有一點感傷, 不過我也很高興至少我有正式地道別。我離開台灣的時候,或許是因為覺得太麻煩了,所以我幾乎沒有去做這些事,現在想起來,那是不對的。

跟朋友們道別

在 我真的離開 LA 之前,我希望能有一次大型的聚會,找齊我大部分的朋友來參加。感謝並雅,緯晟,皖琦,和多多的主辦,我們在 Dockweiler beach 辦了一次海灘上的烤肉。我一直想要辦這個,但是沒有時間總是最好也最爛的藉口,所以一直拖到了我要離開 LA ,才做了這件事。那天晚上或許真的有點冷(沒想到八月的海邊可以冷到這樣,希望沒有人因此而感冒),但是我很開心。我那天有提到,不過讓我在這再多嘴一 次,感謝各位來參加 :-)。和大家一起度過在 LA 這段時間,是讓我非常開心的事情。

一些那天晚上烤肉的照片:



在照大合照的時候,我喜歡這種大家四散站開,到處亂看的感覺,好像大家對照相沒什麼興趣一樣。我覺得這種安排讓整個畫面看起來更有趣。我記得我應該是從電影 City of Angles 的海報學到這個靈感的。



我們那天有一個烤肉架,但是海邊的風實在太大了,所以很難好好地烤肉。而且很不幸的(或者該說很幸運的)燈光太暗了,得用火把來照那些肉,所以我們大家都不知道吃進嘴裡的到底是什麼,烤熟了沒有。




跟USC道別

在USC 念書這三年是個很不錯的經驗。我遇到的老師和職員們都是很好的人,他們也給我很多幫助。我試著在離開之前和大部分人見面談談,然後又在校園裡好好 逛了一下,回想這三年來發生的許多事情。我試著用畢業的心情,來面對和學校的告別(事實上,我也從 USC 拿到了 Engineer 的學位),所以心情上並不是很難調適。反正早晚都要離開學校的。

跟城市道別

我之前提到 LA 是很適合台灣人居住的城市。現在它對我來說,就像我第二個家一樣。在離開之前,我希望也能跟這個城市好好道別。這個概念聽起來可能有些怪誕,不過那時候我的確是這麼想的。

我 選擇的道別方式,是在暑假裡重新造訪我在 LA 居住期間最喜歡去的幾個地方,還有趕快去看看一些我一直想去卻沒有機會去的新地方。我和朋友跑去好些個我愛去的餐廳,還有去安納罕(Anaheim) 的 Angel Stadium再看了一場我最愛的 Anaheim Angels 的比賽(我拒絕稱呼本隊為 Los Angeles Angels at Anaheim)。最後,三年來頭一遭,我踏進了一直想去的 Staples Center,看了一場 WNBA 的比賽(NBA 的票太難買了,而且球季現在也還沒開始)。

一些我拍下來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