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這是我 blog 裡的一個新系列。會開始這個系列文章的原因,是想要修正我的爛好人個性。於是我決定,每次我覺得自己當了爛好人,做了很奇怪的好事的時候,就把我的所作所為 post 上來,幫自己留個記錄,也接受觀眾們的公評。要是覺得我真的當了爛好人,做了不需要的事情的人,就可以發言糾正或提醒我。說不定累積一陣子之後,我們還可以來辦個爛好事票選,看看哪件事最佛心之類的。
本系列第一 post 是今天中午發生的。
今天中午我決定要趁出去吃飯之便,載要賣的微波爐給之前就約好的買家。正當我搬了微波爐上車之後,我就發現一個住在同一社區的印度人站在我車邊。這個印度人,我有印象是我們系上的,面孔看過幾次,名字不知道。他看到我開車門,放微波爐,劈頭就問我,是不是要去學校,可不可以載他去系館。突如其來的要求,讓我呆了一下,心裡在想,你是誰,我認得你嗎?不過,因為正好跟買家也是約在學校交貨,的確會經過系館,反正現在油很貴,開一趟車,多發揮一點效能也不是壞事,就答應他了。
在車上聊著聊著,才發現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之前應該也沒講過話。他知道我畢業了,要去矽谷工作,就很開心地說恭喜我,並且想要留下我的 email 等聯絡方式(多半是以後要找 intern 或工作的時候才會聯絡我吧)。反正留個 email 也無害,我就順便留給他了。這算是被人家搭訕成功,當免費司機,又留下聯絡方式,可能好人事件簿還會有後續嗎?
以此文為大膽向陌生人搭訕的 印度人 R兄留下記錄。
This is a blog I started on September 2006, for a complete record of a cross-country driving trip that took me 15 days from Los Angeles,CA to Gainesville,FL. I would like it to be a blog for my traveling notes in the future. 我為了記錄一趟從 加州洛杉磯 到 佛州Gainesville,共計十五天開車橫跨美國的旅行,在2006年的九月啟用了這個 blog。未來我希望它成為一個讓我記載旅遊的記事的地方。
Monday, September 01, 2008
【搬家手記2】除霉大作戰
離搬家還有兩天,算是應該要做最後收尾,真的準備離開我現在住的溪頭小木屋的時候。因為打包的任務早已差不多完成,所以收尾工作其實並不複雜。昨天星期日在家,開始有點閒得發慌(過去五年來,星期日都是我的工作日,通常都是一大早去學校,待到太陽下山。昨天沒有工作,一早起來看了兩片租來的 DVD,也才還不到中午),於是就決定要來把家裡掃除一番。本來,這次搬離 Tuscan Bend,我對家裡的掃除已經呈現放棄狀態(因為兩年來疏於清理,已經髒亂得太嚴重,想說不管怎麼清都沒辦法,還是直接不要動,deposit 就給人家扣好了),後來昨天實在是因為不知道要做什麼,就又重新評估了一下打掃的可能。結論是,廚房油污加上嚴重發霉,已經無藥可救,放棄;客廳和臥室牆上的霉值得一清,而且要吸塵,應該可以回復到不被扣錢的狀態;主戰場在浴室,要清除霉菌和皂垢,得花一番工夫,但如果我花了力氣下去,就希望能回復到不會被扣錢的狀態。
戰略已定,就開始準備作戰的軍需品。之前聽 lab 的印度學弟說,有在賣除霉劑這種東西,於是我就去 walmart 找。果然,在清潔劑的架上,找到了一瓶 mold remover,但是一罐要三塊多,買來只用一次,好像有點不划算。看看它的主要成份,是 sodium hypochlorite ,再看看旁邊一瓶一元的 all purpose cleaner,也是同樣的主成份,於是手自然就伸向了一元的清潔劑。
回家之後,先從已經整個清空的客廳開始打點。我把清潔劑往牆上的黑色霉斑一噴,神奇的事就發生了:那霉菌就像溶化了一樣,變成黑色的水,順著牆流了下來,拿出衛生紙一擦,整個牆就像剛粉刷過一樣白白淨淨。我一邊擦,一邊想,早知道這麼簡單,幾個月前就應該買來用了,才不會被大家念家裡發霉,念到耳朵都快長繭了。
清理完客廳,就進到主戰場浴室。浴缸旁邊整面牆都是水垢和霉斑,我往牆上狂噴清潔劑,然後直接開蓮蓬頭用熱水沖洗。但浴室潮溼不通風,悶熱難當,沒弄多久,就全身溼透 - 已經分不清楚身上的到底是汗水,自來水,還是清潔劑反彈回來的髒水。苦戰了十分鐘,感覺越來越難過,突然心生一計,衣服脫光,假裝自己要洗澡,站在浴缸裡洗浴缸。這樣子就方便多了,每工作個兩三分鐘,覺得出汗難過,或者身上沾到清潔劑,就馬上換成洗澡模式,把身體沖沖再繼續,苦鬥了半個小時左右,總算浴室是乾淨多了(雖然還有一些 details 要再弄),甚至好像連燈光都變得比較明亮了。
結論,家裡的清潔很重要,但最近兩年實在是怠於職守。如果像我之前在加州時候一樣,每兩三個星期就定期清理,那也不會在最後有這麼大的麻煩。搬家之後千萬要深自惕勵,不可再犯一樣的錯誤。
戰略已定,就開始準備作戰的軍需品。之前聽 lab 的印度學弟說,有在賣除霉劑這種東西,於是我就去 walmart 找。果然,在清潔劑的架上,找到了一瓶 mold remover,但是一罐要三塊多,買來只用一次,好像有點不划算。看看它的主要成份,是 sodium hypochlorite ,再看看旁邊一瓶一元的 all purpose cleaner,也是同樣的主成份,於是手自然就伸向了一元的清潔劑。
回家之後,先從已經整個清空的客廳開始打點。我把清潔劑往牆上的黑色霉斑一噴,神奇的事就發生了:那霉菌就像溶化了一樣,變成黑色的水,順著牆流了下來,拿出衛生紙一擦,整個牆就像剛粉刷過一樣白白淨淨。我一邊擦,一邊想,早知道這麼簡單,幾個月前就應該買來用了,才不會被大家念家裡發霉,念到耳朵都快長繭了。
清理完客廳,就進到主戰場浴室。浴缸旁邊整面牆都是水垢和霉斑,我往牆上狂噴清潔劑,然後直接開蓮蓬頭用熱水沖洗。但浴室潮溼不通風,悶熱難當,沒弄多久,就全身溼透 - 已經分不清楚身上的到底是汗水,自來水,還是清潔劑反彈回來的髒水。苦戰了十分鐘,感覺越來越難過,突然心生一計,衣服脫光,假裝自己要洗澡,站在浴缸裡洗浴缸。這樣子就方便多了,每工作個兩三分鐘,覺得出汗難過,或者身上沾到清潔劑,就馬上換成洗澡模式,把身體沖沖再繼續,苦鬥了半個小時左右,總算浴室是乾淨多了(雖然還有一些 details 要再弄),甚至好像連燈光都變得比較明亮了。
結論,家裡的清潔很重要,但最近兩年實在是怠於職守。如果像我之前在加州時候一樣,每兩三個星期就定期清理,那也不會在最後有這麼大的麻煩。搬家之後千萬要深自惕勵,不可再犯一樣的錯誤。
Subscribe to:
Posts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