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13, 2010

【聖塔克拉拉日誌】San Francisco China Town 年貨大街?

上個週末,韶逸來灣區開會。星期日我從南灣送他去 San Francisco 市區之後,就自己到 China Town 逛逛。

正好是過農曆年前的最後一個週末,發現在 China Town 有辦類似年貨大街之類的活動,於是我也去湊個熱鬧。說起 San Francisco 的 China Town,因為它主要是中國早期移民建立的,而早期移民大多來自廣東,粵語就成了 China Town 這邊的主要語言(有不少人 default 是說粵語,甚至不太會說國語/北京話的),飲食也以廣式為主。這和 LA 或其它新移民為主的華人區,有顯著的不同。

雖然說同樣都是過年,廣東/香港的做法和台灣是不是一樣呢?這就變成我逛這年貨大街的重點。

【早上九點左右,年貨大街人氣並沒有很旺。不過以美國人口密度的標準來看,應該也算擠的】

結果,我觀察到的第一點,就是這裡的攤位很多都是賣花的。有水仙、蘭花等等應景的花,也有很多不是配合過年,純賣好玩的花。

【水仙一盆六元。本來想買一盆,後來覺得可能沒時間照顧,就算了】

【蘭花的攤位】

本來我還以為,廣東人比台灣人更愛花,所以這個年貨大街上賣花的攤位比其它任何種類的攤位都多。後來回家上網一查才知道,那天活動的主題就是 Chinese New Year Flower Fair,所以是我錯怪他們了。

除了花之外,當然也有過年應景的裝飾品。以前小時候過年,總是會準備一點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後來年味漸漸淡了,這些東西雖然還買得到,但就比較少費神準備。在異鄉看到,格外有趣。

【裝飾華麗的風車,小孩子應該會很喜歡吧】

【在外國還能有這麼多種春聯可以選擇,不愧是號稱北美最大 China Town】

【這個攤位賣有寫姓氏的紅包袋。但有趣的是,這裡賣的姓氏和台灣果然不同。像雷、黎、甄、鄺、譚這些姓氏,我懷疑在台灣可能買不到 - 顯然這邊廣東/香港移民後代很多】

【當然過年也不可免的要有買新衣服的攤位。擺攤的妹妹發現有人在照相,立刻露出專業的笑容】

不過,年貨大街從頭走到尾,發現賣吃的只有三四攤,而且還是賣餅乾類的。沒有瓜子、魷魚絲、紅白花生糖,感覺只是一個賣過年用品的市集,但年味仍稍顯不足。

下星期六在 San Francisco China Town 另有 Chinese New Year Parade 和 Chinatown Community Street Fair 的活動,可能我還會再去湊個熱鬧,看看會不會有更多應景食品出現(不過年那時已經過完了,可能會買到人家吃剩的,想到這裡我看恐怕還是只會看看,不會買吧)。

Sunday, January 31, 2010

惱人的房事5

春去秋來,不知不覺 2009 年已經結束,離我目前房子的一年租約到期,很快地已經只剩三個月左右了!去年我簽約一年的時候,心裡想,在這一年之內,我應該一定會買了房子了;不過後來,我做了 "沒有拿到綠卡"、"沒有確定一定會留在美國"、"沒有存到 20% 的 downpay" 之前不打算買房子的 "三不" 結論,買房子的事情被暫時凍結,而且看來在四月底前不會有什麼變化。所以,我又得重新評估我的房事。

本來,目前這個三樓的 apartment 讓我非常滿意,而且我們社區的施工也結束了,不再有噪音的干擾。搬家這麼麻煩的事,能夠的話理所當然應該要避免才對,直接續約一年,看起來是非常合情合理的選擇。不過最近有不少新的事件發生,讓我對是否續約一事,有了相當程度的動搖。

第一,本社區的治安最近亮起紅燈。在先前為了集結住戶,反抗租屋公司的施工而設立的 mailing group 上,有人開始抱怨車子/apartment 被人 break in。不抱怨還好,一旦有人開了第一槍,事情才整個爆發開來,原來我這一棟 apartment 共48戶,就有三戶在最近六個月內被 break in,聽起來相當糟糕 - 可能是因為本棟離社區入口比較近,比較容易成為小偷的目標吧?

更神奇的,不但有外賊,還有內鬼。上個月,我去洗衣服的路上,我發現我們這棟的一樓有一戶被警察強制 evict,門上貼了市政府的 evict 公告,驅逐的理由很好笑,是因為住戶違反了市政 code 其中一條:任何人不得在住宅內開設按摩服務場所。原來我們社區裡,還有人搞起地下經濟來了?但後來,有人開始在 mailing group 上抱怨之後,我才知道原來這個按摩店,還不是普通的按摩店,而是我們在台灣報紙上都讀過的 「色情按摩入侵住宅區」的那種情形。難怪更早之前,我有一次去洗衣服的時候,有看到像幫派分子的人在我們停車場裡開著引擎等人…就像這樣子,很多事情被住戶們在 mailing group 上慢慢拼湊起來,而 management office 很誇張的完全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或說明。

古代有孟母三遷。雖然我還沒有小孩,不過住在治安惡化又缺乏有效管理的地區,似乎也不太理想。

第二個考慮,則是預算的問題。自從去年九月,我變成 H1b 身分之後,每個月又要多付 social security 和 medicare 兩稅,每張 pay check 又有 7-8% 的錢被山姆大叔給收走。目前我的房租 $1200/月,是在施工非常時間的價錢,現在施工完成,漲價應該是無法避免的。稍微計算一下,就可以發現,如果我想快點達成 "存20% downpay" 的目標,經濟上絕對正確的選擇是不要繼續一個人住,應該找個室友,合租 2-bedroom,這樣子每個月房租應該可以輕易壓到 $900 以下。之間的差距,可以讓我每個月多吃十次外食、暖氣盡量開,還可以有剩。

但奇妙的是,雖然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兩個人合住才是經濟上最合理的選擇,我現在就是很難說服自己,為什麼我應該要找個室友。可能是一個人自由自在慣了,沒辦法走回頭路。這個自由的代價實在有夠貴。我想,如果是之前稍有認識,知道是怎麼樣的人,我或許還可以考慮;如果最後變成要上網徵室友,我可能就會算了。

說也奇怪,之前不論在 LA 或 Gainesville,我都是一定下來就沒有搬過家。來到灣區之後,才變成一直為房事煩惱。四月一轉眼就到了,該如何是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