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07, 2009

惱人的房事

話說搬家來到北加州聖塔克拉拉市,不知不覺很快就過了五個月!當初原本打算只是騎驢找馬,簽下六個月短約的公寓,租約也馬上就要到期了。這讓我最近頗為煩惱,因為原以為半年時間足以熟悉地面,為下個住所做個好的決定,但沒想到 weekday 上班,weekend 宅在家裡的生活是過得這麼不知不覺地快,看看租約就要到了,如果要搬家的話,我真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原本想說,好吧,就這麼住下去算了。我現在住的地方也有幾大優點:一是離公司近,天氣暖一點的話,走路去都不成問題;二是離朋友近,我的高中大學同學就有兩個人住在附近,也有兩三個在 USC 認識的印度朋友住在同個社區;某天去社區裡的洗車點洗車,碰到一個我在 USC 當 TA 的時候教過的學生,他還認得我,我倒是完全不知道他是誰了(這種事發生了好幾次,好像我有很多前學生在這邊);三是離購物近,走路可到的地方,就有24小時的 grocery store。

當然我現在住的地方的最大缺點就是進行中的 construction。我窗口搬來的時候正在打地基的工地,目前已經蓋到二樓了。這個社區很多居民都對 construction 很有意見,上上星期甚至組織起 來跑去市議會陳情。因為市議會開會的時間是晚上七點(不知是不是為了這個 issue 的特殊性,更改時間讓大家能參與?)我也跟去看看熱鬧。美國的市議會開會的規模不大,議員也只有五六人,而且是像法庭片那樣坐成一橫排,面對台下的觀眾。我們的市長是個媽媽,坐在正中央,聽取大家的意見。首先是市政府裡負責這個案子的公務員,就本案的歷史做簡要的報告。接下來輪到我們社區的居民,上台陳述自己的經歷,每人限時三分鐘。許多人都特地準備了 powerpoint 做的 slides,圖文並茂,大聲表達自己的不滿。

有趣的一點是,大家採用的 strategy 都不太一樣。有人是用溫情攻勢,說太太懷孕,子女年幼,家有高堂老母,卻要忍受這無情的噪音和居住上諸多不便;有人則是採取 facts tell the story 的策略,照了很多工地的照片,來說明施工管理不良,對居民造成潛在的危險;也有人像小時候寫作文,先花一大段陳述聖塔克拉拉市是一個多有優良傳統的城市(前幾年似乎當選過 the American city),然後詰問說,在這麼偉大的城市裡,怎麼可以容忍她的居民接受這樣的生活品質。一個多小時下來,真的是遍地開花,講得那 mansion grove 社區的代表狗血噴頭。

等到輪到業主代表上台的時候,那人雖然備有講稿,但因為講稿裡很多地方和大家的認知不盡相同,沒講幾句,台下就罵聲四起 "Lies!!" "That's not true",使得市長媽媽不得不好幾次拿起桌上的小錘子,喝令大家安靜。因為居民們的反應太激烈,接下來議員們詢問的時間,大部分的問題都是針對業主而來。整整鬧了兩個多小時才休會。不過,看看會場上的情形,實在是很難對進行已到一半的施工,做出任何實際的改變;換句話說,也就是大家白打嘴砲,講爽的而已。

至於本人的看法,雖然之前我也抱怨過,施工的情形比想像中糟,但最慘的部分似乎已經結束,整地打地基時的噪音和灰塵,最近已不復見。在某種程度上,這個社區還是相當 livable 的。會有那麼多抱怨的人,多半都是有人需要白天在家,或在開工前就簽約,沒有充分得到事先通知的人。

唯一讓我不滿的是,我之前簽下六個月 1406 元的約,後來發現實在是 significantly overpaid。那時候急著要找位置好的住的地方,而且它已經比外面其它公寓便宜一些,就接受了。後來才發現,很多人都是付 1300 以下,再考慮到我的 apartment 正對工地,實在是被敲了。所以我就打算用這滿六個月換約的時候,好好 negotiate 一下。

前兩天收到續約通知,上面寫說我的 renewal price 是維持在 1406,沒有變動。就算是改簽較長的約也是一樣。我看到通知,真是氣得七竅生煙,明明他們自己的網頁上最近貼出的 available 的 apartment 很多價錢都比這低,offer 這種價錢,難道是把我當呆子或是凱子嗎?

不過,第一次試圖跟租屋公司討論的結果,就是負面的。他們的說法是,pricing 是他們租屋的 strategy 的一部分,需要急著脫手的房子,就會定低價,雖然是一模一樣的房型,我如果要拿到那樣的價錢,唯一的做法就是換約搬家。跟我談的那個人,看起來像個冥頑不靈的老頭,才談了十分鐘,我就知道 this conversation is going nowhere。

一氣之下,我就決定這次要好好地 shopping,不要再當冤大頭。從我們社區的 homepage,可以查到目前 available 的房子,或已經確定未來什麼時候會 available 的房子。我玩了玩那個 search,發現有趣的是,同一間房子,不同的搬入日期,價錢也會不同!原來這就是所謂的 pricing strategy:如果假設一間房子 3/15 會空出來,為了鼓勵正好 3/15左右要搬入的人租這間房,並且減少房子空著的時間,在 3/16 遷入的價錢是最低的。之後,價錢就會按週上漲,上漲的幅度似乎經過精密計算,就是要在12個月裡,多收到足以補足空屋的時候損失的錢。如果一間房子現在 available,但是我卻去簽三個月後才搬入的約,我就得付比較高的月租費,讓 leasing office 為我空下這間房三個月不致於損失。

弄清楚這一點之後,事情就好辦。我應該不要簽現在就有的空屋(雖然好處是可以走進去看裡面是怎麼樣),然後把 move-in date 設在我現在的家的約到期的時候,而是要看準新出現的 available apartment,然後簽下那時候開始生效的約,才會拿到最好的價錢。正好,今天有一間房子新 release 出來的資訊被我看到了。事不宜遲,我只考慮了一小時,就決定到 leasing office 簽新約,打算四月底搬進我們社區的另一間 apartment。這間 apartment 的 floor plan 跟我現在的家完全相同,但是在三樓(據說三樓的 apartment 有挑高一點屋頂,有火爐,另外就是不像我現在在一樓要忍受飛進來的灰塵),而因為抓準了簽約的時間,價錢是 1205 元,一個月足足就省了 200。雖然說簽四月底搬家的約,表示我得在現在這間再住兩個月,而且 month-by-month 的約要再加 50 元,而且搬家實在是麻煩事,不過這樣一搬,就能以 1205 的價錢,lock-in 一年 1-bedroom,在我現在的這個地點,真的是 what a steal!

不過今天簽約的時候也發現人家是很賊的,leasing office 也知道現在給出太低價的約,會對日後漲房租造成不利的影響,特別要大家簽下但書,但書上寫說,因為目前的價錢是在 construction 過程中的特別條款,當本次的租約到期,leasing office 得視情形調整續約價錢,並不受 construction 的進度影響。這紙但書似乎給了租屋公司運作的空間,一年後房租的漲幅,可能就不受一般法規的規定(以前在 LA 好像是最多一年只能漲 5%)。我只能說,真是無奸不商,不過一年後的事情還很難說,我會留在美國,還是回台灣,還是怎麼樣,現在根本看不準。如果到時候還留在北加州,說不定也該買房子了(講到這又是很長的故事,改天另開一個話題討論好了)。眼下還是先把每個月 200 的 saving 拿下來,隨便做什麼都好,就是不要交給可惡的租屋公司。

不過這麼一來,房子都還沒住熟,就又要搬家了。真是麻煩啊。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看來你最近也是事情特多,房事也真是一番折騰,但總算換得短暫的安定,搬家記得找朋友幫忙,應該東西還沒買太多吧? Take care!

Wei-jen Hsu 徐偉仁 said...

這次搬家應該會請搬家公司來搬吧?雖然說距離很近,但是要上三樓,而且幾件比較大的家具,像沙發或是餐桌,都是很麻煩的。就算請朋友,可能也要花很多力氣,我看還是僱專業的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