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個世代的留學生都曾經知道,剛來美國的時候,發現人家的 25分錢 (quarter) 硬幣有好多種,好像有很多不一樣的圖案。上網一查才知道,這是一個 1999 年開始的特別 program,美國國家鑄幣局 (US Mint) 每年從 50 個州裡,選五個州發行特別設計的該州特色圖案 quarter,依各州成立的順序發行到 2008 年結束。現在 50 州的 quarter,加上 2009 年製作的 District of Columbia 和各個美國屬地(波多黎各、關島等等),都已經發行完畢。
我還記得自己剛來美國的時候,上網查完資料,用手抄了一張哪年發行哪些硬幣的 schedule,放在收藏的盒子裡。那時候想著,為期這麼長的 program,要等到何時才能收集完畢。時光荏苒,很快地 2009 年就這麼不知不覺地過了。
不過國家鑄幣局大概是做特別設計做上癮了,2009 年 statehood 系列告一段落之後,馬上又立刻發動新的十年計畫。這次的計畫名字叫 America the Beautiful Quarters Program,預計從 2010 年開始,針對目前美國國內 56 座國家公園及有特殊意義的 national sites(每州選出一個代表),發行特殊設計的 quarter。
關於這個 project 的詳情可以參考 http://www.usmint.gov/mint_programs/atb/
網頁內有各州當選的公園及發行時程的說明。
今年在網路上逛到這則新聞,像我這種喜歡國家公園的人,立刻就呈現冒出大心的狀態。這個系列感覺比上個 statehood 系列更有吸引力,我又要開始努力收集了。
不過當這個系列發行完畢之後,市面上屆時就會有過百種 quarter 在流通,難道不會因此造成貨幣的混亂嗎?反正貨幣制度不關我的事,能收集到可愛的 quarter 我就開心了。
This is a blog I started on September 2006, for a complete record of a cross-country driving trip that took me 15 days from Los Angeles,CA to Gainesville,FL. I would like it to be a blog for my traveling notes in the future. 我為了記錄一趟從 加州洛杉磯 到 佛州Gainesville,共計十五天開車橫跨美國的旅行,在2006年的九月啟用了這個 blog。未來我希望它成為一個讓我記載旅遊的記事的地方。
Saturday, March 27, 2010
Wednesday, March 17, 2010
Blog 聯播:US 2010 census,台灣人 race 請勾 Other Asian 並填入 Taiwanese
最近美國本地熱門的新聞是十年一度的人口普查(census)。這個人口普查是美國政府了解國內人口組成的重要措施,因為美國沒有戶籍制度,也不是像台灣每個人都有身分證字號一樣,並非大家都有SSN。若非十年一度的人口普查,美國政府很難知道到底國內有多少人;美國移民眾多的環境(不論是合法或非法的),更使得這種了解難上加難。
最近在各大 BBS 和 facebook 上的台灣人社群,都有人在推廣以下的做法:台灣來的朋友,請在這個 census 裡的 race 勾 "other Asian" 並填入 Taiwanese。
還有人為宣傳這個做法,努力地做了一個影片
http://www.taiwaneseamerican.org/census2010/
重點是,因為人口普查的資料,會是未來多年美國政府行政的參考,如果台灣人想要真的成為一個"族群",那我們應該要 present ourselves。
日前我也已經收到了問卷,發現這個 race 的問題,很有意思。似乎美國人對自己比較不了解的區域(例如亞洲),就把人種分得非常細。race 之中,能夠勾選的選項就有 Chinese、Asian Indian、Filipino、Japanese、Korean、Vietnamese,另外還有 Other Asian 自己填族群的專用空格。但白人的部分,只有用一個 White 就概括全部(高加索人和白種墨西哥人和猶太人,應該不能算是同一種族吧?)。至於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做法,我不甚了解,如果有見解的人,歡迎在這討論。
本篇文章請大家廣為宣傳。
最近在各大 BBS 和 facebook 上的台灣人社群,都有人在推廣以下的做法:台灣來的朋友,請在這個 census 裡的 race 勾 "other Asian" 並填入 Taiwanese。
還有人為宣傳這個做法,努力地做了一個影片
http://www.taiwaneseamerican.org/census2010/
重點是,因為人口普查的資料,會是未來多年美國政府行政的參考,如果台灣人想要真的成為一個"族群",那我們應該要 present ourselves。
日前我也已經收到了問卷,發現這個 race 的問題,很有意思。似乎美國人對自己比較不了解的區域(例如亞洲),就把人種分得非常細。race 之中,能夠勾選的選項就有 Chinese、Asian Indian、Filipino、Japanese、Korean、Vietnamese,另外還有 Other Asian 自己填族群的專用空格。但白人的部分,只有用一個 White 就概括全部(高加索人和白種墨西哥人和猶太人,應該不能算是同一種族吧?)。至於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做法,我不甚了解,如果有見解的人,歡迎在這討論。
本篇文章請大家廣為宣傳。
Sunday, March 07, 2010
2009 所得稅心得:兩個錯誤
最近我初步完成了 2009 個人所得稅的試算。不算還好,一算驚人。我發現自己在計算/規畫所得稅上,似乎犯了兩個重大失誤。我相信這些失誤不會只發生在我一個人身上,現在離美國報稅截止日還有一個多月,我就打鐵趁熱,趕快寫了這篇文章,希望對大家今年或往後的報稅,有些幫助。
我犯的錯誤一是在美國聯邦稅 1040 表格的第十項: Taxable Refunds, Credits, or Offsets of State and Local Income Taxes。以往,如果我有前一年加州州稅的退稅的話,我就很自然地把加州退稅的錢,加在這一項裡,當做所得的一部分。這個做法乍聽之下很合邏輯:既然有州稅退稅,表示再前一年州稅預扣過多,而州稅預扣的部分,沒有計算在聯邦稅的所得裡,所以這些錢並沒有被收過聯邦稅,因此必須要在今年重新算成所得,補繳聯邦稅。
錯誤。至少在某些條件下是錯誤的。在這個項目的說明,有一個但書 "None of your refund is taxable if, in the year you paid the tax, you either (a) did not itemize deductions, or....." 美國聯邦稅允許每個人有 $5700 的 standard deduction(2009 年的金額),而這 standard deduction 是大家都有的。只有州稅預扣超過 $5700 的人,才會去使用 itemized deduction。既然大家都有 standard deduction,那除非前一年的州稅預扣超過 $5700,在計算聯邦稅的時候,才會發生上一段述敘的,州稅預扣的錢未繳聯邦稅的情形。對州稅預扣在 $5700 以下的人(所有只領 TA/RA 的學生和所得不高的人士應該都屬這類),不論州稅預扣是多少錢,都會自動採用 standard deduction,而這個 deduction 是大家都有的,因此不構成州稅預扣的錢未繳聯邦稅的問題(因為預扣的錢比 standard deduction 少的話,在計算聯邦稅的時候,州稅的預扣是完全沒有考慮進來的),也沒有州稅退稅應該要補算成所得的情形。
看起來是很明顯的規則,為什麼自己以前從來沒有注意到哩?剛剛拿出過去的稅表一看,才想起來原來 NR(non-resident)沒有 standard deduction 可以用。我 03-07 都是 NR 身分,所以州稅預扣都是 itemized deduction,所以 04-08 年的所得稅計算的時候,都的確應該把前一年州稅的退稅加回去。08 年是我第一次以 resident 身分報稅,因此 09 年也就是現在在算的所得稅,我第一次符合若前一年使用了 standard deduction 就不必把州稅退稅加為所得的規定。
結論雖然是我沒有犯錯,但我覺得這個是很大的陷阱,特別是之前都以 NR 身分報稅,最近剛畢業變成 R 的新上班族,或者是 NR 身分報稅已滿五年,要轉成 R 身分的學生,要特別注意這個狀況。
至於錯誤二是比較屬於長期規畫的失誤。試算完畢後,我發現自己的聯邦稅和州稅可以各退稅一千餘元,這是一個應該要讓人感到非常傷心的事實。常常我聽到很多人開心地說,今年我可以退稅多少多少錢,基本上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 - 退稅的錢,本來就是我的。會發生高金額的退稅,表示我去年對預扣稅的控制不佳,害我把本來可以自由使用的錢,無息借貸給山姆大叔或阿諾,到了報稅結算的時候才討回來。如果過多的預扣沒有發生,這些錢在去年就應該隨著每張 paycheck 進入我的口袋,我可以用它們去吃大餐,去旅行,或去定存賺利息,或投資,或買任何我想要的東西。退稅的發生,就表示我毫無理由地,失去了在去年使用這些本來就是我的錢的機會,是一個任何人都應該小心計算並且避免的事情。
不過,調整每張 paycheck 預扣稅的金額,並沒有那麼 straight forward。理由是,這個金額並沒有辦法自己直接 specify 一個數字,而是要透過 W-4 表格上的 allowance 這個欄位來調整。Allowance 這個數字,最小寫 0(這樣子會預扣最多錢),最大則似乎沒有上限(數字越大,預扣越少),但 allowance 值和預扣稅的金額之間的算式,好像並沒有公布,因此這個調整很難一次到位,需要仔細觀察自己今年預計會有多少所得,因此該繳多少稅,然後推算每張 paycheck 的預扣是否足夠,往往要改動數次 allowance,才能達到一個差不多的數字。
而且,預扣稅的計算式十分愚笨,它的基礎架構是,從每張 paycheck 的金額 extrapolate,來預估全年的所得,然後用那個預估的所得的稅率來預扣。這種情形特別不適用於所得會上下波動的人士,比如說學生暑假做 intern,就會預扣太多,因為它是以假設這個學生整年十二個月都是領這樣的薪水來預扣稅;同理,如果上班族領到一張特別大張的 bonus,那這個 bonus 會被預扣超多稅,因為它的假設是我整年每張 paycheck 都是這麼大張。
所以,最基本的應變原則是,只要發生了任何本薪之外的收入,就應該注意預扣稅的金額,然後採取適當的應對(修改 W-4 的 allowance 值)。調整的目標應該是,要讓預扣恰到好處,明年報稅的時候不會有退稅的發生。不過這裡面有一個玩火的危險,要是預扣太少,明年報稅時補繳太多稅,會被國稅局罰款。預扣稅太多沒有利息,預扣稅太少竟然要罰款,這真是不公平的政府-納稅人關係啊。
另外我也懷疑,預扣稅沒有移除 tax-deferred account 造成的影響。例如我去年的 401k 是放滿 16500 元,這些錢目前是不用繳所得稅的,剛好我的加州州稅就差不多是可以退 16500 x 9%(我的加州州稅邊際稅率)。這部分究竟是怎麼回事,還要再研究一下。
我犯的錯誤一是在美國聯邦稅 1040 表格的第十項: Taxable Refunds, Credits, or Offsets of State and Local Income Taxes。以往,如果我有前一年加州州稅的退稅的話,我就很自然地把加州退稅的錢,加在這一項裡,當做所得的一部分。這個做法乍聽之下很合邏輯:既然有州稅退稅,表示再前一年州稅預扣過多,而州稅預扣的部分,沒有計算在聯邦稅的所得裡,所以這些錢並沒有被收過聯邦稅,因此必須要在今年重新算成所得,補繳聯邦稅。
錯誤。至少在某些條件下是錯誤的。在這個項目的說明,有一個但書 "None of your refund is taxable if, in the year you paid the tax, you either (a) did not itemize deductions, or....." 美國聯邦稅允許每個人有 $5700 的 standard deduction(2009 年的金額),而這 standard deduction 是大家都有的。只有州稅預扣超過 $5700 的人,才會去使用 itemized deduction。既然大家都有 standard deduction,那除非前一年的州稅預扣超過 $5700,在計算聯邦稅的時候,才會發生上一段述敘的,州稅預扣的錢未繳聯邦稅的情形。對州稅預扣在 $5700 以下的人(所有只領 TA/RA 的學生和所得不高的人士應該都屬這類),不論州稅預扣是多少錢,都會自動採用 standard deduction,而這個 deduction 是大家都有的,因此不構成州稅預扣的錢未繳聯邦稅的問題(因為預扣的錢比 standard deduction 少的話,在計算聯邦稅的時候,州稅的預扣是完全沒有考慮進來的),也沒有州稅退稅應該要補算成所得的情形。
看起來是很明顯的規則,為什麼自己以前從來沒有注意到哩?剛剛拿出過去的稅表一看,才想起來原來 NR(non-resident)沒有 standard deduction 可以用。我 03-07 都是 NR 身分,所以州稅預扣都是 itemized deduction,所以 04-08 年的所得稅計算的時候,都的確應該把前一年州稅的退稅加回去。08 年是我第一次以 resident 身分報稅,因此 09 年也就是現在在算的所得稅,我第一次符合若前一年使用了 standard deduction 就不必把州稅退稅加為所得的規定。
結論雖然是我沒有犯錯,但我覺得這個是很大的陷阱,特別是之前都以 NR 身分報稅,最近剛畢業變成 R 的新上班族,或者是 NR 身分報稅已滿五年,要轉成 R 身分的學生,要特別注意這個狀況。
至於錯誤二是比較屬於長期規畫的失誤。試算完畢後,我發現自己的聯邦稅和州稅可以各退稅一千餘元,這是一個應該要讓人感到非常傷心的事實。常常我聽到很多人開心地說,今年我可以退稅多少多少錢,基本上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 - 退稅的錢,本來就是我的。會發生高金額的退稅,表示我去年對預扣稅的控制不佳,害我把本來可以自由使用的錢,無息借貸給山姆大叔或阿諾,到了報稅結算的時候才討回來。如果過多的預扣沒有發生,這些錢在去年就應該隨著每張 paycheck 進入我的口袋,我可以用它們去吃大餐,去旅行,或去定存賺利息,或投資,或買任何我想要的東西。退稅的發生,就表示我毫無理由地,失去了在去年使用這些本來就是我的錢的機會,是一個任何人都應該小心計算並且避免的事情。
不過,調整每張 paycheck 預扣稅的金額,並沒有那麼 straight forward。理由是,這個金額並沒有辦法自己直接 specify 一個數字,而是要透過 W-4 表格上的 allowance 這個欄位來調整。Allowance 這個數字,最小寫 0(這樣子會預扣最多錢),最大則似乎沒有上限(數字越大,預扣越少),但 allowance 值和預扣稅的金額之間的算式,好像並沒有公布,因此這個調整很難一次到位,需要仔細觀察自己今年預計會有多少所得,因此該繳多少稅,然後推算每張 paycheck 的預扣是否足夠,往往要改動數次 allowance,才能達到一個差不多的數字。
而且,預扣稅的計算式十分愚笨,它的基礎架構是,從每張 paycheck 的金額 extrapolate,來預估全年的所得,然後用那個預估的所得的稅率來預扣。這種情形特別不適用於所得會上下波動的人士,比如說學生暑假做 intern,就會預扣太多,因為它是以假設這個學生整年十二個月都是領這樣的薪水來預扣稅;同理,如果上班族領到一張特別大張的 bonus,那這個 bonus 會被預扣超多稅,因為它的假設是我整年每張 paycheck 都是這麼大張。
所以,最基本的應變原則是,只要發生了任何本薪之外的收入,就應該注意預扣稅的金額,然後採取適當的應對(修改 W-4 的 allowance 值)。調整的目標應該是,要讓預扣恰到好處,明年報稅的時候不會有退稅的發生。不過這裡面有一個玩火的危險,要是預扣太少,明年報稅時補繳太多稅,會被國稅局罰款。預扣稅太多沒有利息,預扣稅太少竟然要罰款,這真是不公平的政府-納稅人關係啊。
另外我也懷疑,預扣稅沒有移除 tax-deferred account 造成的影響。例如我去年的 401k 是放滿 16500 元,這些錢目前是不用繳所得稅的,剛好我的加州州稅就差不多是可以退 16500 x 9%(我的加州州稅邊際稅率)。這部分究竟是怎麼回事,還要再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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