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11, 2007

八月十六 - 再會,天使之城

在整個行程不斷經歷大大小小的翻修,改了又改之後,我終於決定在八月十六日出發。這又比我倒數第二版的行程早了一天。這麼一改,我就得以在拉斯維加斯(Las Vegas)多待一天,增加我看到台灣來的郭泓志投手在 Vegas 先發投球的機會(如果你想知道什麼是真正的奇蹟,請看 這篇有關郭泓志的文章)。

我直到出發的前一週才決定這個計畫,然後一口氣加速處理我的家當。賣的賣,送的送,打包寄走的也統統都得在出發前的那個週末處理好。這真的是讓人費盡心力的事情。一連多天的忙裡忙外,讓我清楚地記得,在出發的那天早上,我的背痛得非常厲害。因為我太早把我的床給賣了,所以在出發之前,我在地板上睡了一個多星期,這對背痛當然是沒有幫助的。儘管身體上不是在最佳狀況,但想到即將來臨的大冒險,我心裡自然有一種躍躍欲試的興奮。那天早上我起了個大早,甚至不確定我昨天晚上到底有沒有睡著。

我慢慢開始把最後該上車的行李從家裡拿下樓,擁進我的小車子裡。糟糕!有麻煩了!我的行李箱現在裝得太胖了,所以本來用空箱子實地測量過,計畫好的擺放方式就不能用了。如果把行李疊起來,我的後背箱就關不上了。我只好把所有的東西拿下來,然後開始在我的車旁邊搬上搬下,找到一個理想的擺放方式。最後,很幸運的,我終究還是可以把東西限制在行李箱和後座上。車子是遠比我本來想像中的擠多了,就像這些照片顯示的一樣。







雖然擠了這麼多的東西,我很確定車子仍然是在可以安全開動的狀態。特別重要的是,沒有任何東西擋住照後鏡的視線。有圖有真相:



裝好了全部家當,我最後一次抬頭望向馬上就要變成我的舊家的房子,三年來所有五味雜陳的記憶一口氣浮現,把我整個淹沒。的確,在這裡發生過許多事情啊。我跑到對街再好好地看看這棟六層樓的老公寓,終於,說再見的時候到了。

我不再遲疑地發動引擎,然後沿著我開過或許有上千次的道路往 I-10 開去。這是我每天上學的必經之路。當我想起這可能是我最後一次開在這條路上,我不禁開始特別注意路邊的景物。但這是完全沒有必要的,路上的一切都太熟悉了,我很輕易就可以想起下一個 plaza 裡有哪些商店。我就在這樣一個不斷回憶和驗證自己的回憶是正確的的過程裡,慢慢地遠離這個我熟悉的地方。

我轉進了I-10的上班車潮裡,最後一次順著 LA 擁擠的高速公路車流慢慢前進。我旅程的第一站是 Monterey Park 的燒餅油條店,義美。這個地方我是久仰大名了,但確很少真的來吃,因為不覺得有那個必要。這麼近的地方,隨時想來就可以來的。有些時候,我只要知道自己可以很容易地吃到這些家鄉味,這單純的可能性就能讓我心滿意足了,有沒有真的把東西吃到嘴裡反而不是那麼重要。可惜,以後就再也不是這樣了。這就是我在 LA 記念性的最後一餐:



為了保險起見,我在離開 LA 前的最後一刻,還特別繞去幫我做保養的修車廠。那邊的師傅給了我最後一個綠燈,讓我確定這會是一趟安全的旅程。我繼續向東開,遠離大 LA 區我熟悉的地段,前往此行的第一個目的地,賭城 Las Vegas。我把收音機停留在我最喜歡的電台,K-Mozart 105.1,讓我在愉快的古典音樂陪伴下,駛過 I-10 轉往 I-15向北。漸漸地,收音機的樂聲越來越小,被雜音給取代。我在我熟悉的幾個電台之間切換,從 K-Mozart 換到 KOST 103.5 又換到 AM 的 KFWB 980。一路上隨著 I-15 的山巒起伏,我有時候可以收到一點東西,有時候只有雜音。不過,再往北開了一小段,我就再也收不到任何東西了。我最後一點和 LA 的連結在這裡被切斷了,而在面前等待的,是為期十五天的未知旅程。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對這趟旅行的興奮,我那天車開得比平常還快。星期三的 I-15 車流量非常小,讓我輕易地切過 LA 和 Vegas 之間的荒野。連同在路上沙漠中間的休息站吃點心的時間,大約四個小時我就到了 vegas 了。旅行的第一段路開得非常順利,對這長途長車的行程來說,應該算是一個好兆頭吧。



4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當我想著自己開車搬家的時候,我最大的擔憂是:別人都可以看到我有一車的家當,在這麼多天的行程裡,車子會不會被砸然後東西都被偷走...你有過這種擔心嗎?

Wei-jen Hsu 徐偉仁 said...

哈,你說的沒錯,擔心是一定會有的。所以這趟行程之前我還特地去把車子加裝警報器。還有因為我旅行大多是走小鎮,通常治安比較好一點。另外就是後座看得到的地方,要放看起來不值錢的東西。

Unknown said...

我之後也即將要開車橫跨美國旅行...想請問一下如何在車子裝警報器...還有大概花了多少時間計畫你的旅程的...謝謝

Wei-jen Hsu 徐偉仁 said...

警報器當然是請修車廠裝的。我那時候是去一個朋友推薦的地方,年代久遠,地點已經忘了。計畫旅程大約前後花了一個半月到兩個月左右吧。